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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4-02-27 10:48
2月27日,北京市住建委会同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北京市住房租赁押金托管和租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首次拟明确将住房租金纳入监管。
征求意见稿规定住房租赁企业收取的押金由市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开设的第三方押金托管账户托管;住房租赁企业单次收取租金数额超过3个月租金的,对超过3个月租金以外的部分实施监管,按月将租金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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