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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房地产网
2021-07-28 16:09
7月2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发布《公共住房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从总则、术语、基本规定、选址与规划、住房单体、配套设施、建筑设备与智能化、装饰装修、验收与交付九个方面作出规定。
并且规定了各类住房指标,其中人才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150平方米,安居商品房套型建筑面积为65平方米-90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为35平方米-85平方米。
标准还考虑到不同地段、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住户的需求,规定可以结合所在区域配套设施情况,增设公共会客厅、公共书吧、公共健身房、公共厨房、公共食堂、公共洗衣房等公共设施,以有效完善住区配套,提升整体居住品质。
标准指出,要用好公共空间,提升住区品质。借鉴香港、新加坡的先进做法,增加立体开发、全天候通道等内容。通过利用建筑首层、塔楼底层、裙房屋面、避难层、塔楼屋面等区域设置公共绿化及公共休闲活动场地,有效增加公共空间面积,提升居住品质;通过相邻用地之间设置公共连廊,有效拓展居民的活动空间,促进住区之间共享公共配套设施。(杜佳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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