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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14:11
10月28日,记者从哈尔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优化贷款审批流程,该中心推出新建商品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见面”审批业务,实现公积金贷款线上申请、自助办理、“不见面”审批。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公积金贷款“不见面”审批业务即借款人通过登陆哈尔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按步骤录入个人贷款相关信息并上传电子资料,通过支付宝刷脸认证后提交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申请后进行线上审批,并在指定工作日内反馈审批结果。审批通过后,申请人携带贷款所需材料到经办机构签订借款合同
贷款“不见面”审批业务的办理条件为:
在哈尔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缴存人作为借款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该中心所属管辖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自住住房申请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不含组合贷款),可通过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网上业务大厅自助提交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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