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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发布楼市新政 公积金可买保障性住房

2024-09-18 10:34

9月14日,大连市保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其中提出,在大连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经核实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先导区)范围内无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多孩家庭(其中至少一名子女未成年)在拟购住房所在区市县(先导区)购买第二套住房的,执行首套房个人住房贷款政策。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缴存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在本市范围内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15%。

缴存人可提取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支付保障性住房首付款,提取首付款金额与贷款金额累计不超过购房款总额。

符合条件的大连市软件人才在本市范围内购买住房的,落实大连市城市发展紧缺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单人或双人最高贷款额度在当期最高贷款额度基础上提高20万元,贷款额度不受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倍数的限制。

符合条件的大连市软件人才在本市范围内租住商品住房可按当年实际房租支出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最高提取额(21600元)限制。

2024年9月15日至2024年9月30日,在大连市秋季房交会期间个人购买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甘井子区参展项目新建商品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新建非住宅商品房),并于10月25日前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在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按照成交价的1%给予购房补贴。房交会购房补贴与大连市正在实施的房屋“卖旧买新”补贴不可重复享受。其他区市县(先导区)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召开本地区房交会,给予相应购房支持政策。


来源:中国房地产网大连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大连,楼市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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