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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中央大街步行街区要变这样啦!

2022-11-01 09:29

为了加强中央大街步行街区管理和服务,保护城市历史文化,促进中央大街步行街区高质量发展,近日,哈尔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哈尔滨市中央大街步行街区条例(草案)》。

复原街区历史建筑风格

活化城市记忆

应当依托步行街区建筑文化资源,采取设立街区历史博物馆、建设体现街区历史发展脉络的风貌展示区、复原具有历史代表性的景观点等方式,营造富有历史感的文化体验场景。鼓励组织和个人利用收藏的历史文化资源开办特色博物馆、文化餐厅、民宿等展示街区历史文化。

街区管理机构应当利用文化主题广场、音乐厅、音乐阳台等场地,组织举办老街音乐汇、中央大街艺术节等品牌文化活动,展现音乐之城的文化魅力。

运用新技术对步行街区内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进行数字建档,实现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存储、展示和共享,讲好老建筑的历史故事。鼓励利用虚拟现实技术等科技形式,建立展示步行街区历史发展的体验场景,提供步行街区建筑风貌、民俗文化、发展历史等的沉浸式体验。

根据步行街区发展规划和相关区域更新需要,逐步实施区域更新,对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危旧房屋进行整治,复原街区历史建筑风格,活化城市记忆。鼓励组织和个人依法参与步行街区区域更新和建筑活化利用活动。

打造“食住行游购娱”

一体化旅游休闲街区

鼓励步行街区内经营者开展符合步行街区功能定位的特色市集、展览展示等活动,打造文化体验场景、旅游精品线路,加强与周边文化场所、旅游资源的融合互动。鼓励步行街区内经营者采取多种方式,提升业态品质和商业氛围,打造“食住行游购娱”一体化旅游休闲街区。

完善夜游景观灯光亮化配套设施

加强步行街区的智慧街区建设,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做好客流疏导、智慧停车等管理服务工作。建立步行街区信息服务平台,为游客提供步行街区旅游线路、交通、气象、购物、住宿、餐饮、客流量预警等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步行街区的建筑风格、景观设计、户外广告、牌匾标识等应当与步行街区历史文化风貌相协调。鼓励步行街区内经营者设置体现经营特色、具有艺术性和创意性的个性化户外广告、牌匾标识。

根据街区夜间文化、旅游、商业活动需要,组织完善夜间指引标识、夜游景观灯光亮化等配套设施,并对景观灯光亮化设施的开启等作出规定。

划定出租汽车专用停靠区

配置急救药品和器械

在步行街区内划定出租汽车专用停靠区域,并设置明显标志。出租汽车进入步行街区,应当在指定停靠区域停靠,即停即走,不得停车候客。根据步行街区商服单位营业时间以及客流特点,动态调整公交线路营运时间。

在步行街区配置必要的急救药品和器械,安排经过急救培训的工作人员或者志愿服务人员在岗,在院前医疗急救和突发事件中协助开展现场救护。


来源:东北网
编辑:本站编辑
标签:哈尔滨,中央大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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